產品說明 Features
適應症:
用法用量:
豬:每公斤體重使用本劑50 mg,一天兩次,連續使用3 - 5天泡於飲水中或直接灌食。
仔牛:每公斤體重使用本劑12 mg,泡於水中飲用或灌食。
雞16週齡以上不得使用,產蛋中之蛋雞不得使用。 超過5個月齡大的牛請勿使用。
※停藥期:豬:15天;牛:20天;雞:5天。
豬:每公斤體重使用本劑50 mg,一天兩次,連續使用3 - 5天泡於飲水中或直接灌食。
仔牛:每公斤體重使用本劑12 mg,泡於水中飲用或灌食。
雞16週齡以上不得使用,產蛋中之蛋雞不得使用。 超過5個月齡大的牛請勿使用。
※停藥期:豬:15天;牛:20天;雞:5天。